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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的通知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有关要求,现将开展2026年度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截至2025年底有关数据。逾期未更新的,将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要求处置。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专精创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二、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工作

(一)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对于未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取消公告认定。

(二)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简单更名,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同步完成名称变更申请。如发生跨区域迁移,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提交跨区域迁移申请,并与迁入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后续由迁入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培育和服务监测等工作,迁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企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规范流程,通过“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各区市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掌握辖区内企业信息更新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如期完成信息更新工作。

(二)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辖区内企业的重大信息变更审核,安排工作人员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根据企业在系统内提交的申请信息和佐证材料,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要求,审核企业的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等变化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我局,确保企业重大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同步。

(三)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企业年度信息更新情况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将影响后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复核工作。请务必提醒企业及时准确、填报,避免因为数据原因无法客观反映企业及区域专精特新发展成效,影响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四、联系方式

1.信息更新工作咨询:市南区51989582,市北区82820159,李沧区87619875,崂山区88998007,西海岸新区86988875,城阳区58770875,即墨区89067133,胶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莱西市88405051,高新区68686931,自贸片区83162520,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55583236、85917128。

2.系统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3.账号问题:010-12381转9(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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