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科大国家科技园!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综合服务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创新综合服务支撑服务作用,依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综合服务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项目内容:针对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论证、项目评审等需求,根据申报通知、形式审查方案、评审方案等工作安排,开展调研、培训、受理咨询、形式审查、论证评审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组织工作。主要包括面向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贯解读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要求等,使各申报主管主体准确把握申报、审核要点,畅通申报堵点;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严密组织,精心服务,坚持科技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公平,支撑我市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提升等。
考核指标:完成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论证、项目材料受理、两轮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等组织服务工作,审查项目不少于4000项次,评审项目不少于4000项次;组织市自然科学基金培训不少于2场次,通过微信群、科技通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受理微信、电话咨询等不少于100人次;调研项目承担单位不少于10家次;形成形式审查报告、评审报告、调研报告、工作分析报告等不少于5篇。评审完成度达到99%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该方向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230万元,项目执行期1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必须涵盖本指南所要求的项目内容和考核指标;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经验、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
4.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资金支持方式
1.项目执行期1年。
2.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立项后拨付全部支持资金。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使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35.190.242:8081/prostcsm/),已有账号的,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注册账号,经本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申请注册后,请及时联系主管单位进行账号审核。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登录后,通过“申报指南”—在“2023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综合服务专项指南”栏,点击“申报”,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申报封面”。进入“附件清单”,下载“申报材料”模版,完成相应内容填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证明材料直接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
申报环节采用全程在线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综合服务专项项目申报书;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9月4日12时至2023年9月11日17时)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逾期申报无效。
(四)业务咨询
市北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         联系电话:83087106


附件1“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upload/File/20230905/20230905161327_99232.doc